消耗臭OSDER奧斯德材料報價氧層物質執法監管難在哪? _ 中國發展門戶網-國家發展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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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水箱水泡沫,尤其是聚氨酯硬泡復合材料,因保溫效果好、防潮防腐、成本低等特點,廣受市場歡迎,但在生產過程中釋放的氣體對臭氧層卻有巨大破壞力。聯合國于1987年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向全球各國開放簽署《破壞臭氧層物質管制議定書》,其中主要被用于制冷和泡沫生產的三氯氟甲烷(CFC-11,BMW零件俗稱“氟利昂”)被列為全球禁用化學品。今年年初,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執法專項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CFC-11等禁用消耗臭氧層物質,其中有三方面問題需引起重視。

一是市場需求量大,禁用難。目前,我國聚氨酯硬泡年產量在20萬噸以上。CFC-11作為生產聚氨酯硬泡原料時所添加的發泡劑,盡管已于2010年斯柯達零件被全面禁用,但由于價格低廉、穩定性好、缺德系車零件少同性價比的替代品,依然是多數泡沫生產銷售企業的首選。當前市面上一些常用的Benz零件替代原料不但比C油氣分離器改良版FC-11價格高,本身也屬于消耗臭氧層物質受到配額限制,同時發泡效果又不如CFC-11。如果使用更新技汽車零件報價術的其他含德系車材料氟發泡劑替代品,高昂的價格對以中汽車機油芯小規模為主的聚氨酯泡沫生產企業而言幾乎是無法承受的福斯零件。此外無氟發泡技術還不完善,無論是從成本還是從效率考慮,企業更傾向于選擇直接使用含氟發泡劑。利潤高、需求大、風險低,使得違禁品屢禁不止。

二是違法行為隱蔽性強,監管難。雖然消耗臭氧Bentley零件層物質禁令已頒布多年,但受利益驅使,大多數違禁企業用地下建廠的方式自己生產氯氟烴,或從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廠購買此產品再銷往下游企業,短時間內很難被發現。例如去年8月,環境執法人員就在河南孟州查處了一家非法生產CFC-11窩點,這一窩點隱藏在某機械加工企業院內,租用其廢舊廠房進行改造,未經任汽車冷氣芯何審批,擅自建成一套C保時捷零件FC-11生產設施偷偷進行生產。

同時,為了規避日常監管,使用CFC-1奧迪零件1生產銷售泡沫的企業一般會對配方隱藏或使用代碼代替原材料名稱,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例如,浙江省Audi零件紹興市越城區環境執法人汽車零件進口商員在今年7月對紹興市某公司進行現場汽車零件貿易商檢查時,在冷庫內發現8個無標簽藍寶堅尼零件的疑似裝有禁用發泡劑銀色鐵桶。在核查企業臺賬時發現臺賬記錄含有“2Porsche零件4#f11”進出庫記錄,但在問詢過程Skoda零件中技術員卻辯稱“f11”編號僅是個人記錄,不是指CFC-11原料,執法人VW零件員通過對鐵桶內物質進行現場采樣監測才予以確認。隨后企業負責人承認為防止配方泄露,賬本上原材料都是用代碼標記,如CFC-11都是用“#”汽車零件號代替。

三是調查取證分散,查處難。CFC-11的非法流通已形成跨區域的產業鏈,調查取證需要跨多個地區進行,案件偵辦面臨諸多難題。如執法人員對浙江省德清市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賬面上有800噸CFC-11的使用記錄,但在現場查獲汽車材料的原料僅有數十公斤。經偵查發現,為這家企業提供CFC-11的是紹興市區的一家中間經銷商,真正的生產廠家則在山東,但經銷商的臺賬往來記錄均顯示銷售的并非是被禁用的CFC-11,而是合規的替代品,使得此案調查取證汽車材料報價工作遇到了瓶頸。

與此同時,使用CFC-11的生產、使用和銷售牽涉到多個部門,不同部門由于對行為定性不同,對水箱精案件移送公安的規定也賓利零件不盡相同。以生態環境部門為例,目前僅有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才可以移送公安部門進一步偵辦,僅臺北汽車材料在現場檢查中發現企業有CFC-11庫存很難以污染環境罪對其定性。上述情況都帶來辦案周期長、取證難、定性難等問題。

針對消耗臭氧層物質執法監管中存在的難題,筆者有以下建議:

一是盡快推動替代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加快對穩定性強、成本合理的替代技術的研發,確保聚氨酯泡沫生產企業有更多的選擇。

二是多渠道強化管控。對非法生產CF臺北汽車零件C-11的原料四氯化碳實施更加嚴格的管控,從源頭切斷非法流通的鏈條。針對違法行為隱蔽性強的特點,設置公眾舉報平臺,廣泛收集線索。非法流通的重點區域要形成跨區域協作機制,合力打擊違法行為。

三是提升履約監管能力。通過對相關行業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實行生產工藝和產品去向全過程監管,對消耗臭氧層物質中長期常規監測、預測賓士零件預警、減排成效評估等開展汽車空氣芯研究,提高監測能力,為履約執法及時提供技術保障。

作者單位:浙江省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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